党组织考核奖惩制度
发布时间2019/3/8 17:05:15

第一条 按照“五个好”要求(即领导班子好,党员队伍好,工作机制好,工作业绩好,群众反映好) 做好支部考评工作,每年“七一”或年底评选出商会的先进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。

第二条 对业绩优异的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的年度奖励,引导党务工作者主动创新工作方式。

第三条 采取党员自评、群众测评、组织考评等“三级评估”方式加强党员目标考核。表彰奖励先进,对不思进取、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。

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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